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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:
註1:45天前報名優惠價不適用於AA AB DB DD DE艙房。
註2:旺季加收費用期間為2012-07-01至2012-07-27
註3:單人住房者則收取原單人付費金額之 150%。
註4:嬰兒(2歲以下)收費以第1、2人艙房原價之 25% 計算,並只適用於作為第3或第4位同時與兩位付全費之乘客入住同一客房
註5:各項優惠不能與其他優惠並用!優惠價不適用會員卡累積點數。
註6:以上價格不包含機場稅、兵險、燃油及郵輪乘客手續費、郵輪附加費、相關證照費用。
註7:以上艙房報價皆為新台幣。價格表僅供參考,若有變動以麗星郵輪公司公告為主,恕不另行通知。
註8:以上價格僅適用於持台灣護照之旅客,持外國護照的旅客,訂位時須附上工作證或居留證影本,才可享優惠價!
(P.S:註4簡單的說,就是 嬰兒(2歲以下)原價之 25%成立的條件,必須同房有兩位大人付全額費用的情況下,才成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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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如下:
★ 麗星郵輪在不可抗力及惡劣天候因素下保有取消或更改既定航程、時間、船隻及更改價格之權利,恕不預先通知。
★ 因屬保證住房, 請繳付每人費用之50%為作業金, 方能作業。
★ 訂位確認後, 如更換原訂位旅客, 需收取更改手續費每人NT$400元。
★ 原始訂位旅客, 需維持一位於原訂房記錄, 方符合"更改"定義;如無,視同取消。
★ 6個月以下嬰兒, 或, 懷孕24週(含)以上的孕婦,恕不接受訂房。
★ 90歲(含)以上旅客如欲訂房, 務請先行提出需求,並待郵輪公司回覆後方能確定可否作業。
★ 乘客須於出發航次7日前提供有效護照等相關資料交與旅行社以便訂位。
★ 參加麗星郵輪寶瓶星號所有航程之旅客皆需持有6個月以上效期之有效護照方可出發。
★為保護乘客本身安全為由,若為90歲以上人士、殘障人士、視障或聽障人士,請務必事先告知您的訂位旅行社,以方便麗星郵輪對您的特別照顧。
★禁止攜帶熟食、速食麵(湯)、咖哩湯塊、含肉餅乾、犬貓飼料,及蔬果花卉等動植物及其產品返國,如於港口被查獲將受裁罰。
★航程結束或有其他正當事由,旅客經麗星郵輪請求離船而無故不離船者,將涉嫌違反刑法第三百零六條規定,依法得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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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乘客手續費: |
燃油附加費: |
旺季加收費用: |
| 元 |
元 |
元 |
| 出發前天數 |
30天或以上 |
14-29天 |
8-13天 |
7天或以下 |
| 每間收費 |
NT$2,000元 |
25% |
50% |
100% |
※出發前30天或以上之取消者,不論取消人數,一律收取新台幣2,000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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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項目 |
每位收費 |
| 艙房降等 |
NT$ 400 |
| 更改出發航次日期 |
NT$ 400 |
| 換人(不能整間換人) |
NT$ 400 |
| 調換房間 |
NT$ 400 |
註1:出發前七天更改出發日期,需收取百分之百的艙房取消費。
註2:更改出發航次日期,除依上表收取手續費外,不適用原報名之優惠方案,須以新訂艙房當時適用之價格計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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